在校研究生到國(境)外參加學術活動和進行學術訪問,無論經費來源,研究生均須于出訪前辦理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出訪申報手續,具體流程如下:
(一)出訪申報手續
研究生院主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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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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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養管理辦 下載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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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表格填寫相關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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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順序辦理各項簽字蓋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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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《申請表》中“研究生院”欄目以上部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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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印《申請表》及邀請函(非英文的外文邀請函需翻譯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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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《申請表》原件、複印件以及邀請函複印件于每周二、四上午到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420室辦理審批手續 |
(二)離校、回國等相關手續
1.研究生出訪預計回校時間距預計畢業時間應大于3個月,否則一般不予辦理出訪手續。凡出訪回校時間距離畢業時間少于 3個月者,需辦理延長學習年限手續,或者調整回校時間。
2.出訪者回國一周内(寒暑假自動順延),需攜帶本人護照及《太阳集团app首页研究生回國(境)登記表》(在培養管理辦下載區下載)至研究生院420室辦理回國報到手續。
(三)其它注意事項
1.在校期間的出國(境)學習視為培養過程的一部分,如需延長在校學習年限,延長期間,學費、住宿、學業獎學金等事宜參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。
2.檔案不在太阳集团app首页的研究生原則上應回原單位辦理相關手續,并将有關批件複印件交研究生院備案。特殊情況,由檔案所在單位出具《委托函》,委托太阳集团app首页辦理相關手續。《委托函》須注明“同意派出”、并“委托太阳集团app首页辦理”等相關字樣。
3.研究生因私出國(境),應在校曆規定的假期期間。